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昆山市安委办《切实强化中秋国庆假期和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以及苏州市《关于开展全市养老机构安全隐患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有关要求,全面提升我市民政服务机构本质安全水平,切实巩固前期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集中攻坚行动。
一、行动目标
聚焦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采取“小切口、抓重点”的策略,到2026年6月底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攻坚,突出抓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二、攻坚重点
结合历次多部门联合检查以及第三方“专业化”巡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整改情况,将以下八方面作为攻坚重点。
(一)消控室人员持证上岗
目标任务: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民政服务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且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攻坚措施: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加强消控室值班人员培训考试,每班次至少配备2名持证人员在岗值守。
整改时限:2025年底前
(二)避难间设置与管理
目标任务:3层及3层以上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在二层及以上各层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每座疏散楼梯间的相邻部位设置1间避难间。当老年人照料设施设置与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直接连通的开敞式外廊、与疏散走道直接连通且符合人员避难要求的室外平台等时,可不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攻坚措施:按规范设置并明确标识避难间,配备报警、灭火等物资。
整改时限:2026年6月底前
(三)消防标准化管理
目标任务:推动50张(含)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消防快速处置队)。广泛应用苏州消防服务平台(微消防),实现精细化管理,扫码全程可溯。
攻坚措施:市民政局联合消防救援部门督促指导养老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广泛应用苏州消防服务平台(微消防)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微型消防站(消防快速处置队)落实人员值守、岗位培训、防火巡查、应急响应等制度。加强养老机构周围场所排查,持续推进多业态混合楼宇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筹推进整治养老机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和老年人房间使用非不燃性实体墙分隔两项重点任务。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防范电动自行车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违规停放、充电,推广配备消防长钩、锂电池专用灭火器、智能AI摄像头新“三件套”。督促养老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集中教育培训。探索推动养老机构安全联防联治工作格局,成立联防小组开展区域联防工作,试点推进养老机构与专业社会力量结对,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整改时限:2026年6月底前
(四)未备案养老机构管理
目标任务:深入排查在业未备案养老机构,聚焦纠治此类养老机构硬件设施风险和服务风险隐患问题,消除监管盲区。
攻坚措施:对在业未备案养老机构整治对象底数进行再摸底、再梳理,严防失控漏管。对于未备案养老机构,要结合实际分类落实“关停并转”系列举措。凡是养老机构自身能够整改到位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依靠自身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狠抓老问题“回头看”,杜绝出现新增未备案机构。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五)房屋建筑安全
目标任务:民政服务机构应当定期对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检查、维护,及时修复破损、松动的构件,确保在正常使用和极端天气条件下(如强风、暴雨等)不会发生脱落或坍塌。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外立面,应及时采取加固、修复或拆除等措施,消除安全风险。根据《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对需要安全鉴定的房屋,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攻坚措施:对存在风险的屋面外墙装饰块脱落、雨棚等进行排险修缮,现场增加安全警示标识并告知机构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加强房屋安全日常巡查记录,确保建筑隐患排查全面到位。委托专业机构对存在隐患建筑进行安全鉴定,并依据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
整改时限:2026年6月底前
(六)特种设备安全
目标任务:民政服务机构严格落实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确保每台特种设备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依法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确保特种设备在检验检测有效期内。做好特种设备管理台账,定期检查、动态更新。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制定并及时更新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保证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攻坚措施:配齐配强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在选择优质电梯维保、检测单位的基础上,利用监控视频、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做好对电梯维保、检测过程和结果的监督确认,对发现的电梯等特种设备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闭环。将特种设备培训和应急演练融入到民政服务机构日常工作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发生电梯困人等情形时能够快速有效响应,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整改时限:2025年底前
(七)排水设施安全
目标任务: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排水设施运维制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养老服务机构应及时办理排水许可证,完善并保存好排水图纸,保持雨污水管网、井盖等良好状态。
攻坚举措:健全雨水、污水管网排水设施日常运维制度,全面疏通清理排水管、边井等,修复破损管段,防止内涝发生。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养老服务机构及时办理排水许可证,绘制收集排水管网图纸,备齐必要防汛物资,提高排水防汛能力。
整改时限:2025年底前
(八)应急处置能力提升
目标任务: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攻坚措施: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防汛防台、危险化学品、食物中毒等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细化突发事件处置流程。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全员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等应急演练,并保存完整演练记录(包括演练方案、效果评估、总结改进等内容)。配足配齐应急水泵、防汛沙袋等应急物资设备,建立台账并定期维护更新,确保随时可用。
整改时限:2025年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强化协同联动。各区镇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联合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实地督查,全力做好集中攻坚行动,并“举一反三”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请各部门依职责加强指导监督,健全信息共享、问题移交、联合检查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卫健部门、民政部门按照《昆山市部分新业态新领域和有关职责交叉领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第一批)》(昆安〔2025〕1号)要求,按职责分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问题隐患排查整改。
(二)聚焦难点,强化精准施策。坚持“一院一策”,针对整改难度大的问题隐患,组织多部门、多行业专家进行综合研判,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对于涉及工程改造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过渡期安全防护措施。加强重点问题隐患的跟踪,落实帮扶指导,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严格督导,强化长效机制。市民政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四不两直”、“专业化”巡查、多部门联合督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约谈,实现安全管理长效化、常态化。
昆山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