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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置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6-03-30 13:53 来源: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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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市住建局统计汇总了一批2026年春节前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项目,并对这些项目的责任单位出具了处理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330日至45期限为5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局反映,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部门:市住建局建工科联系电话:0512-57363106

件:对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置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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