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三)
编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机构)于 年 月 日收到了您(单位)要求获取 的申请。
经审查,您(单位)要求获取的信息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指的政府信息。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
或者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机关/机构印章或者专用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