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关于《淀山湖镇南榭麓江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019-320583-76-01-519330)。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拟实施淀山湖镇南榭麓江河道整治工程,河道清淤约11696立方米,边坡修整约500米,岸坡改造约1105米并建设配套工程。项目不得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二、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淀山湖镇红旗联圩南榭麓江。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约698.57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镇财政拨款解决。
四、建设单位:昆山淀山湖强村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五、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水务局《关于准予昆山市淀山湖镇人民政府申请淀山湖镇南榭麓江河道整治工程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昆市水许可〔2019〕13号)规定执行。项目其他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建设与管理
项目建设与管理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执行。项目实施必须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及标准。接此批复后,请按照初步设计咨询意见抓紧修改初步设计并做好施工图设计,依法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加强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投资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