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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szfhcxjsj/2024-00019
综合政务通知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6-18
完善“信用+”奖惩机制激励物业服务提升实施方案

完善“信用+”奖惩机制激励物业服务提升实施方案

时间: 2024-06-18 09:27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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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全市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加强行业监管,进一步优化物业管理服务,全面提升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满足居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好房子、好社区、好街区、好城市“四好”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统筹推动,通过落实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信用评价结果运用等措施,培育本土品牌物业,并探索引进头部品牌物业,带动全市住宅区物业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提升,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主要措施

1.建立物业行业综合信用评价体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提高服务效率,推动形成“优胜劣汰、失信失业”的积极局面。一是开展信用评价。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昆山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分类分级管理。二是强化信用考评结果运用。积极应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将其作为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评优评先、日常分类监管等事项的重要依据。三是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加强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和退出管理,对于昆山市诚信物业服务企业及甲级物业服务企业在新物业选聘时可予以优先考虑,对于丙级物业服务企业限制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

2.持续加强“红黑榜”考核及结果运用。加强“红黑榜”考核。由区镇物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开展考核工作,市住建局每季度发布“红黑榜”名单。通过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部门联合查、问题反复督、组织“回头看”,盯紧盯牢“黑榜”项目落实整改,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强化“红黑榜”结果运用。对进入“红榜”的物业服务企业,予以信用加分,对进入“黑榜”的物业服务企业予以信用扣分;“红黑榜”评定结果可作为企业选聘、评价表扬等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将“红黑榜”考核的评价得分作为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3.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争先创优。打造“红色物业”品牌。持续推进“红管先锋”重点小区建设,建强“红色物业”,围绕物业服务主责,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统筹整合力量,创新服务举措,有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积极参与示范项目建设。推进省、市、县三级物业示范项目创建,并以苏州市创建100个“美好家园”住宅小区为契机,形成“典型带动、示范引领”规模效应,推动住宅小区居住品质不断提升。

4.招引国内知名头部品牌物业。探索与头部品牌物业合作,“以混促改”,强化党建引领,探索市场化改革,成立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物业企业,推动全市物业服务市场化、专业化管理水平提升。加强对业委会(物管会)的指导,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活动中,通过细化标准、明确要求等方式,选聘头部品牌物业。由区镇不定期对中标后的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检查,对头部品牌物业的优质服务进行宣传,推动头部品牌物业在昆承接项目,带动全市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更上一个台阶。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完成相关文件的制定,明确工作要求,对各区镇开展动员部署。各区镇明确负责部门,具体负责属地动员部署工作。

2.推进实施阶段(2024年4—12月)。各区镇和相关部门按照文件确定的时间节点,围绕主要措施,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及时上报推进情况及成果。

3.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3月)。市住建局根据各区镇、各部门的上报情况,对照相关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对信用评价、“红黑榜”考核结果、评优评先情况进行通报,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担当。各区镇、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推进机制,将信用评价作为住宅小区居住品质不断提升的重要举措。

2.建立协同机制。各区镇、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协同机制,通过运用信用评价、“红黑榜”考核结果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分类管理,推动形成“优胜劣汰、失信失业”的市场环境。

3.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对信用评价优秀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氛围,带动全市物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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