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昆山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社区老年人的日常就餐问题日益凸显。我市自2013年起开展老年助餐工作,目前运营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170家,日均供餐量约7000份,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高龄空巢等特殊老人的吃饭需求,但也存在覆盖群体有限、依赖政策补贴等不足。为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从“保基本”向“优品质”升级,2025年全市启动“悦龄食堂”助餐工程,坚持“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个人出一点”,指导具有专业餐饮资质的国企、民企等社会力量成为建设运营主体,在人口相对密集、流动人口相对集聚的区域设立“悦龄食堂”点位,目前已经建成20家,面向全社会开放服务,并为老年人提供实惠、营养、多样化的餐饮服务。为进一步推动“悦龄食堂”提质扩容,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效应突出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示范点和优质服务品牌,以点带面提高老年助餐服务质量与水平,切实增强老年群体就餐的便利性、获得感与满意度,特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市民政局认真学习领会民政部等部门《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民发〔2023〕58号)、《江苏省“舒心助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民养老〔2024〕8号)、《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委办发〔2023〕24号)、《苏州市“苏式助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府办〔2024〕81号)等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昆山实际,广泛征求了老年人、社区工作人员、养老助餐企业等各方意见,详细了解了老年人的助餐需求和现有老年助餐点位的运营情况。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办法》初稿,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区镇的意见,于2月中旬发布。
三、主要内容
《办法》明确了悦龄食堂的设置标准、申办流程、服务内容、奖补标准和保障措施等,为全市悦龄食堂的规模化、标准化、可持续化发展提供宏观指导和制度保障,分为正文和附件两大部分。
正文部分涵盖4个方面:一是基本原则。明确要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城乡协调、因地制宜,结合实际、优惠适度;二是总体目标。旨在建立健全老年助餐供给服务网络,在保障重点服务对象的同时,提升老年助餐可持续发展能力,打造一批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示范点和优质服务品牌;三是主要任务。围绕统筹推进网络布局、丰富助餐经营模式、打造智慧助餐平台、健全奖励补贴机制、规范助餐服务供给、强化综合监管、深化社会监督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四是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宣传推广等方面压实责任,推动任务落地见效。
附件部分包括6项配套工具:一是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民政、财政、住建、商务、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强化协同监管;二是设置与管理指引,细化“悦龄食堂”在运营资质、场所安全、设施配置、适老优惠、运营管理、服务要求等方面的具体标准和规范;三是申办流程,明确区镇发布招募、企业提交申请、综合评分遴选、市级审核备案到动态考核管理的全周期程序;四是申报表、考核评分表,提供规范的申报模板和量化的考核评价标准,实现对“悦龄食堂”的动态管理;五是服务合作协议,为政企合作提供规范化文本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