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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
2025-12-11
《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规范》(HJ 1417-2025)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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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规范》(HJ 1417-2025)解读

时间: 2025-12-11 09:56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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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为规范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废物库安全有效运行,保障核技术利用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特制订发布《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规范》。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要求,包括总体要求、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接收准则和入库操作要求、废物库运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地区性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通常指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的运行管理。其他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性废物集中暂存库可参照执行。

三、编制原则

(一)强调协调性与现行管理标准、规范相协调。标准有机衔接了《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选址、设计和建造技术规范》(HJ1258-2022),同时参阅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相关安全标准和技术文件,与国际上放射性废物管理理念和要求一致。

(二)突显保安全重点保障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贮存安全保障废物库环境安全及收贮工作人员安全保障废物库收贮工作人员安全

(三)满足实用性各项规定既满足当前管理要求的实际需求,又综合考虑核技术利用行业发展特点和趋势,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标准的可操作性。

四、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规定了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制度建立、送贮申请文件要求、接收要求、台账管理、安防系统运行维护、安保人员培训、辐射工作人员剂量管理、辐射环境监测等方面要求。

(二)接收准则重点明确废物包(废源包)的接收准则,内容包括源项信息、整备要求、废物包内容物等。对废物包(废源包)屏蔽性能和辐射水平作出总体要求,并根据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特性,分别对废源包和废物包接收准则作出规定。

针对废源包:锁闭装置关闭,屏蔽材料正确选择,源项信息及标识清晰、完整等。

针对废物包:固体废物体积最小化,固化良好,废物信息标识完整等。

(三)入库操作要求

对操作工作人员数量(不少于2名)、进库前通风换气,废物包(废源包)放置,收贮工作记录,废物容器标牌信息及标牌性能,台账信息更新等作出规定,并提出使用专用贮存容器的建议。

(四)运行要求

设备运行和维护:规定对库区设备开展日常检查,并在附录中给出检查设备的参考表。

辐射防护:分别对分区控制、通风、废物和废源分别存放、人员防护、盖板和库房的辐射水平、二次污染物和废水的处理作出规定。

辐射环境监测:对辐射环境监测布点原则、监测项目和频次作出规定。

应急管理:对应急预案编制、安保人员和装备、报告要求作出规定。

清洁解控和清库:对清洁解控水平和清库要求作出规定。

五、标准实施

(一)做好标准宣贯工作。加大宣贯培训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做好标准解读,面向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废物库运行单位组织培训。

(二)开展监督执法。生态环境部门依照标准规定,开展监督执法,督促废物库运行单位进一步规范废物库运行管理。

(三)积极回应舆论关注热点。及时解决标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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