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动目标
聚焦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采取“小切口、抓重点”的策略,到2026年6月底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攻坚,突出抓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二、攻坚重点
(一)消控室人员持证上岗
目标任务:设有消控室的民政服务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且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攻坚措施: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加强消控室值班人员培训考试,每班次至少配备2名持证人员在岗值守。
整改时限:2025年底前
(二)避难间设置与管理
目标任务:3层及3层以上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按规范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内应配备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攻坚措施:按规范设置并明确标识避难间,配备报警、灭火等物资。
整改时限:2026年6月底前
(三)消防标准化管理
目标任务:推动50张(含)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广泛应用苏州消防服务平台,实现精细化管理,扫码全程可溯。
攻坚措施:督促指导养老机构广泛应用苏州消防服务平台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微型消防站落实人员值守、岗位培训、防火巡查、应急响应等制度。统筹推进整治养老机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和老年人房间使用非不燃性实体墙分隔两项重点任务。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探索推动养老机构安全联防联治工作格局。
整改时限:2026年6月底前
(四)未备案养老机构管理
目标任务:深入排查在业未备案养老机构,聚焦纠治此类养老机构硬件设施风险和服务风险隐患问题,消除监管盲区。
攻坚措施:对在业未备案养老机构整治对象底数进行再摸底、再梳理,严防失控漏管。对于未备案养老机构,结合实际分类落实“关停并转”系列举措。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五)房屋建筑安全
目标任务:定期对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在正常使用和极端天气条件下不会发生脱落或坍塌。
攻坚措施:对存在风险的屋面外墙装饰块脱落、雨棚等进行排险修缮,现场增加安全警示标识。加强房屋安全日常巡查记录,确保建筑隐患排查全面到位。委托专业机构对存在隐患建筑进行安全鉴定,并依据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
整改时限:2026年6月底前
(六)特种设备安全
目标任务:持续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依法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确保特种设备在检验检测有效期内。
攻坚措施:配齐配强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做好对电梯维保、检测过程和结果的监督确认。将特种设备培训和应急演练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整改时限:2025年底前
(七)排水设施安全
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排水设施运维制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养老服务机构应及时办理排水许可证,完善并保存好排水图纸,保持雨污水管网、井盖等良好状态。
攻坚举措:健全雨水、污水管网排水设施日常运维制度,全面疏通清理排水管、边井等,修复破损管段。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养老服务机构及时办理排水许可证,绘制收集排水管网图纸,备齐必要防汛物资。
整改时限:2025年底前
(八)应急处置能力提升
目标任务: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攻坚措施:健全防汛防台、食物中毒等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全员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等应急演练。配足配齐应急水泵、防汛沙袋等应急物资设备,建立台账并定期维护更新。
整改时限:2025年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强化协同联动。
(二)聚焦难点,强化精准施策。
(三)严格督导,强化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