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和江苏省关于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三部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细化措施》(苏退役军人业〔2023〕6号)文件规定,我市结合实际制定《昆山市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细则共5章16条,分为总则、退役军人教师培养、退役军人教师招聘、退役军人教师权益、组织保障措施。主要是对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政策阐述重要意义、制定支持培养措施、明确招聘和加分条件以及权益保障等相关内容。
三、实施时间
细则自2025年9月12日印发之日起施行,《昆山市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实施细则(试行)》(昆退役军人发〔2024〕6号)同时废止。
四、咨询联系方式
昆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512-573507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