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关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政策意见》)做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2年以来,我市实施以《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昆办发〔2022〕103号)《关于推进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昆办发字〔2022〕10号)为主要内容的支持经济发展政策体系。期间,还出台了部分政策措施丰富了该政策体系,有效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目前,该政策体系中的大部分政策已到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修订。
二、制定过程
市财政局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起草了《政策意见》,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要求,经履行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规定程序并修改完善后,最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具体内容
《政策意见》包括四大方面、二十项,共91条措施。
一是增强科技创新核心驱动力。围绕支持科技创新技术攻关、建设高水平创新载体平台、壮大科技创新型企业、推进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等四项内容,出台了20项措施,由科技局、工信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是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围绕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入、加快推进“智改数转”、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发展、加快产业集群集聚、加快推进自主创新、加快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等七项内容,出台了31项措施,由市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三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围绕支持楼宇经济发展、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支持金融业发展、支持文化体育旅游业发展六项内容,出台了22条措施,由市发改委、商务局、文体广旅局、金融工作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落实。
四是构建高效人才支撑。围绕支持高端人才招引、实施各类人才计划、强化人才载体建设、完善人才服务供给四项内容,出台了18项措施,由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委等部门负责落实。
下一步,我市各部门将认真抓好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紧盯主导产业加强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有力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