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禁止在城市市区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确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道路交通管制需要在夜间装卸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夜间作业证明。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夜间是指晚22点至早晨6点之间的期间。
|
|
工程名称 |
建设 单位 |
施工 单位 |
施工地点 |
申请开始时间 |
申请结束时间 |
作业 内容 |
|
1 |
鹿城路北延(萧林路-中环北线)工程 |
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昆山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萧林路与鹿城路交叉口 |
2026- 05-04 22:00 |
2026- 05-06 06:00 |
混凝土连续浇筑 |
|
2 |
巴城镇长江路东侧、凤栖路南侧地块住宅项目(梧桐小城9#地块项目) |
昆山市石牌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昆山市经协建筑装璜有限责任公司 |
昆山市巴城镇长江路东侧、凤栖路南侧 |
2026- 05-02 22:00 |
2026- 05-04 06:00 |
混凝土连续浇筑 |
联系电话:0512-57379110 传真:0512-57379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