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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施工作业证明2026-4-2

时间: 2026-04-02 16:47 来源: 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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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禁止在城市市区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确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道路交通管制需要在夜间装卸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夜间作业证明。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所称夜间是指晚22点至早晨6点之间的期间。

工程名称

建设

单位

施工

单位

施工地点

申请开始时间

申请结束时间

作业

内容

1

玉山中学改扩建工程(一期)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昆山开发区东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五环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昆山开发区合兴路南侧、车站路西侧

2026-

04-07 22:00

2026- 04-09

06:00

混凝土连续浇筑

2

S1线白马泾路站6号、7-1号地块项目(1#住宅、2#住宅、3#住宅、 4#商业、5#垃圾房及变配电站、6#地下车库)施工总承包工程

昆山轨道交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地下车库东侧顶板

2026-

04-05 22:00

2026- 04-06

06:00

混凝土连续浇筑

联系­电话:0512-57379110  传真:0512-57379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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