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禁止在城市市区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确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道路交通管制需要在夜间装卸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夜间作业证明。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夜间是指晚22点至早晨6点之间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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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建设 单位 |
施工 单位 |
施工地点 |
申请开始时间 |
申请结束时间 |
作业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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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玉山中学改扩建工程(一期) |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昆山开发区东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江苏五环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昆山开发区合兴路南侧、车站路西侧 |
2026- 04-07 22:00 |
2026- 04-09 06:00 |
混凝土连续浇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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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1线白马泾路站6号、7-1号地块项目(1#住宅、2#住宅、3#住宅、 4#商业、5#垃圾房及变配电站、6#地下车库)施工总承包工程 |
昆山轨道交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地下车库东侧顶板 |
2026- 04-05 22:00 |
2026- 04-06 06:00 |
混凝土连续浇筑 |
联系电话:0512-57379110 传真:0512-57379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