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禁止在城市市区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确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道路交通管制需要在夜间装卸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夜间作业证明。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夜间是指晚22点至早晨6点之间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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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建设 单位 |
施工 单位 |
施工地点 |
申请开始时间 |
申请结束时间 |
作业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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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昆山南站综合交通枢纽提升改造工程 |
昆山市交通工程发展中心 |
昆山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昆山南站西侧铁路桥下 |
2025- 12-31 22:00 |
2026- 01-02 06:00 |
混凝土连续浇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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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畅行昆山”道路拥堵综合治理(二期)智能化项目 |
昆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昆山鹿路通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黄浦江路下穿 |
2025- 12-27 22:00 |
2025- 12-28 06:00 |
混凝土连续浇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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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畅行昆山”道路拥堵综合治理(二期)智能化项目 |
昆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昆山鹿路通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东城大道G312下穿 |
2025- 12-26 22:00 |
2025- 12-28 06:00 |
混凝土连续浇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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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畅行昆山”道路拥堵综合治理(二期)智能化项目 |
昆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昆山鹿路通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城北大道寰庆路下穿 |
2025- 12-28 22:00 |
2025- 12-29 06:00 |
混凝土连续浇筑 |
联系电话:0512-57379110 传真:0512-57379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