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禁止在城市市区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确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道路交通管制需要在夜间装卸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夜间作业证明。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夜间是指晚22点至早晨6点之间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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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建设 单位 |
施工 单位 |
施工地点 |
申请开始时间 |
申请结束时间 |
作业 内容 |
1 |
古城路(唐村-萧林路)路面病害处置 |
昆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昆山鹿通路桥养护有限公司 |
古城路(唐村-萧林路) |
2025- 07-19 22:00 |
2025- 07-21 06:00 |
路面病害处置 |
2 |
昆山高新区阳科园学校新建工程 |
昆山市玉山镇人民政府 |
振华集团(昆山)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传是路南侧、虹祺路东侧 |
2025- 07-19 22:00 |
2025- 07-20 06:00 |
混凝土连续浇筑 |
联系电话:0512-57379110 传真:0512-57379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