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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施工作业证明2025-7-14

时间: 2025-07-14 16:54 来源: 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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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禁止在城市市区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确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道路交通管制需要在夜间装卸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夜间作业证明。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所称夜间是指晚22点至早晨6点之间的期间。

工程名称

建设

单位

施工

单位

施工地点

申请开始时间

申请结束时间

作业

内容

1

昆山高新区中环北线南侧、风雷河西侧教育用房新建工程

昆山市玉山镇人民政府,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昆山嘉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昆山高新区中环北线南侧、风雷河西侧

2025-

07-18

22:00

2025- 07-20

06:00

混凝土连续浇筑

联系电话:0512-57379110  传真:0512-57379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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