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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施工作业证明2025-3-20

时间: 2025-03-20 16:34 来源: 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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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禁止在城市市区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确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道路交通管制需要在夜间装卸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夜间作业证明。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所称夜间是指晚22点至早晨6点之间的期间。

工程名称

建设

单位

施工

单位

施工地点

申请开始时间

申请结束时间

作业

内容

1

大上海国际商贸中心三期南地块1#-4#住宅楼、5#-7#垃圾房、地下车库

昆山市曹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宏舜建设有限公司

昆山市花桥镇曹淞公路868

2025-

03-25

22:00

2025- 03-27

06:00

混凝土连续浇筑

2

鹿城路北延(萧林路-中环北线)工程

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昆山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广福路广福公园、萧林路与鹿城路北侧

2025-

03-26

22:00

2025- 03-28

06:00

混凝土连续浇筑

联系电话:0512-57379110  传真:0512-57379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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