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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5-12-29
关于《昆山市群众文化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昆山市群众文化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时间: 2025-12-29 14:09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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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设立群众文化发展引导资金,扶持优质公共文化项目,让昆山人能享受到更丰富、更高质量的文化服务,同时鼓励大家参与文化创作和活动,擦亮城市文化名片。

二、适用对象

主要面向三类主体:

1.昆山各区镇的宣传文化相关部门;

2.昆山本地的社会文艺团队(比如广场舞队、合唱队、戏曲队等);

3.昆山基层的群众文化骨干(比如社区文化活动组织者、文艺爱好者带头人等)。

三、扶持范围与标准

四类项目可申请,均按优中选优原则立项,资金分两期发放(特殊情况一次性发放),具体如下:

1.文艺精品创作(如歌曲、舞蹈、戏曲、书画等)

重点扶持:围绕昆山特色、时代主题创作的优秀作品,或已获得苏州市级以上表彰的作品。

资助:每年最多5个项目,最高8万元/项(分三档:8万、6万、4万);获奖作品按对应规定一次性奖励。

2.特色文化活动(如文化展演、赛事、交流活动等)

重点扶持:有昆山文化特色、大家都爱参与的活动,尤其是全国性、长三角区域的品牌活动。

资助:每年最多10个项目,最高8万元/项(分三档:8万、6万、4万)。

3.全民艺术普及(如艺术培训、读书活动、文化讲座等)

重点扶持:在社区、学校、园区等场所开展的艺术普及活动,比如书法培训、戏曲欣赏、数字文化体验等。

资助:每年最多30个项目,最高3万元/项(分三档:3万、2万、1万)。

4.优秀文艺团队

重点扶持:经常演出、节目接地气正能量,还能传承昆山特色文化的文艺团队,获评市级以上优秀团队的优先。

资助:每年最多20个团队,最高3万元/个(分三档:3万、2万、1万)。

四、申请流程&资金使用规矩

(一)申请流程

1.关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布的申报通知;

2.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3.相关部门审核、专家评审后公示5天;

4.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协议,发放第一笔资金;

5.项目中期会检查,完成后验收,合格再发第二笔资金。

(二)资金使用规范

1.资金要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比如发福利、买无关物品);

2.支出需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结算;

3.项目完成后结余的资金,可用于后续文化活动;

4.若存在失信、违规等情况,会取消申请资格,已拨资金可能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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