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公开领域 / 食品药品监管 / 食品监管

kssscjdglj/2024-00141
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告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8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苏州级)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4年第2期)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苏州级)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4年第2期)
2024年第2期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苏州级)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4年第2期)

时间: 2024-08-08 10:07 访问量:
【字体:

近日,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通告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老姜

()抽检基本信息。昆山市玉山镇福牛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销售的老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昆山市玉山镇福牛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共采购该批次产品15公斤,货值金额239.7元,均以散卖的形式销,无法与消费者取得联系,故未能实际召回。造成不合格原因为进货把关不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老姜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要求,本案中,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向我局执法人员主动提供索证索票,已尽到食用农产品的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老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要求。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要求,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其免予处罚,因涉案老姜已无库存,故无法没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