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市近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次抽检,涉及畜禽肉及副产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蔬菜等18大类共336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332批次,问题样品4批次。
4批次问题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昆山市良记小味饭店购进的豆芽,购进日期为2025-07-08,6-苄基腺嘌呤(6-BA)检出值为0.0351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苏德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昆山市周市镇贵军生鲜店销售的胡萝卜,购进日期为2025-07-06,噻虫胺检出值为0.33mg/kg,标准规定≤0.2mg/kg。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昆山市陆家镇刘新庆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25-07-15,噻虫胺检出值为0.21mg/kg,标准规定≤0.04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四)昆山市玉山镇林社雨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黄鳝,购进日期为2025-07-15,恩诺沙星检出值为371μg/kg,标准规定≤100μ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问题产品,相关部门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原因并进行整改。
食品安全举报电话:12345、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