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市近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本次抽检,涉及畜禽肉及副产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蔬菜等24大类共355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351批次,问题样品4批次。
4批次问题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昆山市玉山镇兴合鲜超市销售的泥鳅,购进日期为2025-06-10,恩诺沙星检出值为316μg/kg,标准规定≤100µg/kg。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昆山市花桥镇蜗牛仙果生鲜超市销售的猪后腿肉,购进日期为2025-06-10,氟苯尼考检出值为634.3µg/kg,标准规定≤300µg/kg。检验机构为江苏佳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昆山市周市镇鲜丽水果店销售的荔枝,购进日期为2025-06-08,氟吗啉检出值为0.20mg/kg,标准规定≤0.1mg/kg;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出值为0.25mg/kg,标准规定≤0.1mg/kg。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昆山市玉山镇顾梅豆制品经营部销售的老豆腐,购进日期为2025-06-13,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894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问题产品,相关部门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原因并进行整改。
食品安全举报电话:12345、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