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市近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次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禽畜肉及副产品等25大类共383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377批次,问题样品6批次。
6批次问题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昆山市淀山湖镇小平水果经营部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为2025-03-31,吡虫啉检出值为0.19mg/kg,标准规定≤0.05mg/kg。检验机构为江苏佳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昆山市锦溪镇傅代兵小吃店购进的线椒,购进日期为2025-04-10,毒死蜱检出值为0.097mg/kg,标准规定≤0.02mg/kg。检验机构为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昆山市万汇隆超市销售的黄豆芽,购进日期为2025-04-03,6-苄基腺嘌呤(6-BA)检出值为0.0311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四)昆山市玉山镇江应红饭店购进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5-04-21,镉(以Cd计)检出值为0.058mg/kg,标准规定≤0.05mg/kg。检验机构为昆山市食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五)昆山开发区苏悦玛特超市销售的黄豆芽,购进日期为2025-04-02,6-苄基腺嘌呤(6-BA)检出值为0.0159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六)昆山市千灯镇盛乐迪超市销售的草鸡蛋,购进日期为2025-04-05,甲硝唑检出值为198.7µ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问题产品,市食安办要求相关部门开展核查处置,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原因并进行整改。
食品安全举报电话:12345、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