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审计局关于昆山市水利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的公告
2024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昆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2月13日至4月28日,对2020年至2022年昆山市水利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主要审计了昆山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等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内容
昆山市水利工程建设补助资金是指昆山市级财政当年度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的资金(不含市水利重点工程),资金的补助对象为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使用范围主要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包括河道整治工程、防洪除涝工程、灌区改造工程等)。
(二)财务收支情况
2020年至2022年水利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共安排48077万元,实际拨付41324.84万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水利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良好,在保障资金、完善政策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为全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水利保障。但审计调查发现,我市水利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在制度制定及执行、绩效考核管理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时修订制度
水利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未依据上级文件精神进行修订。
(二)制度建设不完善
资金管理办法未对市直属事业单位补助进行规定,且未进行绩效评价。
(三)水利工程项目绩效考核管理不到位
在2019年至2021年昆山市区镇水利工程项目当年度的绩效评价期间,共29个标段仍未完工,未见相关部门针对水利工程建设未能如期完成的责令区镇限期整改的资料。
四、审计调查建议及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昆山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调查报告,并提出了审计建议: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二是加强考核管理,严格落实考核规定。
审计后,市水务局积极落实审计整改,会同市财政局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严格落实绩效考核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