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悦成长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指导中心筹备组:
你们送来的关于成立“昆山市悦成长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指导中心”的申请及有关资料均已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昆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成立昆山市悦成长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指导中心的批复》(昆文委办〔2017〕3号),经审核,同意“昆山市悦成长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指导中心”注册登记为法人性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为昆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昆山市悦成长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指导中心”设立后,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昆山市悦成长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指导中心”章程依法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检。
昆山市民政局
2017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