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1 |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耕地开垦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耕地不符合要求的需缴纳耕地开垦费 | 50元/平方米,占用基本农田的加收40% | 政府制定 省级部门 |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预〔2002〕584号,苏财预〔2002〕95号,财税〔2014〕77号,苏财综〔2014〕105号,苏价服〔2015〕361号,苏发改服价发〔2018〕1348号,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 |
2 |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土地闲置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闲置土地 | 按划拨或出让土地价款的20%计征 | 政府制定 自然资源部 |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财预〔2002〕584号,苏财预〔2002〕95号,苏价服〔2008〕330号、苏财综〔2008〕78号,财税〔2014〕77号,苏财综〔2014〕105号,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 由税务 代收 |
3 |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 | 政府性基金 | 国家、集体、个人非农业建设新征 (拨)占用土地时缴纳 |
2400元/亩 | 政府制定 省级人民政府 |
苏政办发〔1995〕62号,财综字〔1998〕143号,苏财综〔1999〕90 号,苏政办发〔2002〕77号、苏政发〔2002〕105号,苏政办发〔 2002〕115号,苏政办发〔2002〕137号,苏价费〔2009〕291号、苏 财综〔2009〕47号,苏政发〔2011〕66号,苏发改服价发〔2018〕 1348号,财税〔2020〕72号,苏财综〔202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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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昆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事业单位 | 不动产登记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不动产登记收费 |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 |
《民法典》,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苏财综〔2016〕74号,苏价服〔2016〕246号,苏发改服价发〔2018〕1348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苏财综〔2019〕35号,苏财综〔2019〕38号,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 |
5 |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昆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事业单位 | 土地市场交易服务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土地使用权抵押交易服务 | 土地抵押按宗差别收费 | 政府制定 省级部门 |
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 | |
6 |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资规分局 | 事业单位 | 土地复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除农民建房用地外,其他建设单位和个人占用农用土地进行建设、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时必须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 | 2000元/亩 | 政府制定 省级部门 |
《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苏财综〔93〕199号、苏价涉字〔1993〕219号,财税〔2014〕77号,苏财综〔2014〕105号,苏发改服价发〔2018〕1348号,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