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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已申领第一笔或第二笔购房补贴,此次如何续领?

时间: 2026-02-13 15:03 来源: 昆山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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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才,可直接续领人才安居购房补贴:1.已通过人才安居购房补贴资格认定。2.仍在我市创新创业。3.补贴期间,申请人所购商品房未出售或变更房屋产权。购房补贴受资助人在续领期内出现以下情况的,由市人社局核实后,分别提出以下处理意见:1.受资助人存在严重违法违纪、房屋出售、离职或退休、创新创业项目终止或者验收不通过等情形的,不再发放购房补贴;2.受资助人所在单位注销、搬离昆山的,不再发放购房补贴;3.受资助人所从事的创新创业项目存在中期检查或验收延期的,暂缓发放当年度购房补贴,待项目验收通过,依申请可继续拨付剩余补贴;4.创业类人才所在单位无在昆缴纳社保的,暂缓发放当年度购房补贴,待正常运营后,依申请可继续拨付剩余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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