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如果到达退休年龄且办理养老退休的本市医保参保人员,其医保缴费年限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从以下三种方式中自主选择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待遇:①选择一次性缴费。参保职工办理医保退休手续时可选择一次性缴费补足年限,补足后可享受医保退休待遇。②选择按月续缴。自2022年1月1日起,参保职工办理医保退休时可选择以灵活就业身份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期间按规定享受在职职工医保待遇。③本地户籍还可选择参加本市居民医保,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