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和《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中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动态管理的规定,经研究拟对《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涉审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清理,拟废止《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涉审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相关意见,请于2025年7月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出。
1.电子邮箱:ksxzsp@ks.gov.cn
2.联系电话:57563312;联系人:朱骏
附件: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涉审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