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2014年,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镇、街道、学校等有关单位,紧紧围绕《昆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的贯彻落实和年度工作主题,积极发挥部门和地方优势,组织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市《科学素质纲要》的深入实施、推动全市公众科学素质的提高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了总结典型经验,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和调动各成员单位及联络员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深入开展,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拟对2014年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全市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其中:先进集体40个,先进个人6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1、先进集体推荐范围: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为本地本部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单位或组织。
2、先进个人推荐范围:关心重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全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骨干(包括联络员、信息员等),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做出过积极贡献的其他人员。
二、推荐条件
1、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指示,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单位和市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认真履行联络员、信息员工作职责,积极完成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时联络、沟通,上报工作信息。围绕工作主题,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本区镇(街道、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系列富有特色的主题活动。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推动本单位、本部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顺利实施,为全市《科学素质纲要》工作提供先进经验和示范。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各市成员单位、各区镇及有关单位根据评选标准,对本单位、本部门在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推荐,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成员单位和各区镇及有关单位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研究确定表彰名单。
2、各单位对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填写推荐表,撰写先进典型材料。推荐表和典型材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先进集体典型材料控制在2000字以内,先进个人典型材料控制在800字以内。各单位请于
联系人:汤峰奎,联系电话:57397061,传真电话:57308648
附件:1、《昆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名额分配表》
2、《昆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昆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昆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