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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949X/2020-02968
劳动、人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通知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6-30
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昆人社就〔2020〕5号

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时间: 2020-06-30 18:30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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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花桥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张浦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周市镇社会事业局,各区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省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25号)、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有关社会保障对象生活救助(补助)标准的通知》(苏府办〔2020156号)以及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苏人保就〔202010号)相关要求,现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标准最低标准从1493/月提高到1568/月;最高标准仍为2020/月。

二、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按最低标准执行。

本通知自202071日起执行。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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