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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 年上半年度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 2025-04-28 09:52 来源: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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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镇建管部门,各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落实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政策文件,深化推进市工程监理行业综合改革,提升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提高监理企业信用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上半年度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重点

1. 昆山市行政区域内处于主体施工阶段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

2. 招投标下浮率过高、实名制考勤不到位的监理项目;

3. 信用得分较低(含未参加上一季度信用评价)的企业承接的监理项目。

二、检查内容

项目监理机构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贯彻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监管的若干意见》(苏住建建〔2019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现场监理行为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30号)等政策文件的情况。

三、检查安排

1. 企业自查(本文件印发之日起至430日)。各在建项目监理机构对照检查用表(详见附件)进行自查自纠;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由项目总监负责组织整改到位,并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备查。

2. 我局组织检查小组,预计于5月上旬组织抽查,由我局工作人员、我市工程监理行业专家组成,本次检查将对受检项目量化考核打分,当日上传至“苏州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

四、检查标准

本次检查用下列2张检查表进行评价打分,评分结果分别以 80%20%的比例计入总得分。1.《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检查表(一)》2.《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检查表(二)》(详见附件)。

五、其他要求

对检查中发现监理人员到位率低、监理现场管理各项措施不落实的项目,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无效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存在违法行为的,将处以行业惩戒,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移交行政处罚部门处理。

联系人:李有为;联系电话:57363106

附件: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检查表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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