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品混凝土企业,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领域诚信体系,规范各商品混凝土企业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市场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决定对我市辖区内从事相应业务的商品混凝土企业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行行业管理责任书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辖区内供应商品混凝土的企业和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机构与我局建筑工程管理处签订行业管理责任书后,方可在我市从事相应业务。
二、在我市辖区内供应商品混凝土的企业请于2024年2月5日前与我局建筑工程管理处签订《商品混凝土企业质量、安全、绿色生产责任书》,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在我市辖区内开展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的机构请于2024年2月5日前与我局建筑工程管理处签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市场行为、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四、商品混凝土企业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质量、安全、绿色生产及市场行为等实行量化考核,年度检查综合得分排名情况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相关企业请至市住建局112室领取责任书。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