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对苏州市人大执法检查突出环境问题和长江经济带审计问题开展销号工作的通知》(苏污防攻坚办﹝2020﹞61号)要求,现将苏州市人大执法检查突出环境问题(编号89)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7日内致电市污防攻坚办。联系电话:0512-57510659。
附件:昆山市人大执法检查突出环境问题(编号89)整改情况说明
昆山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
昆山市人大执法检查突出环境问题(编号89)整改情况说明
整改问题:白塔中心河截污不彻底,水体无法经常流动,部分河段水体泛白,返黑返臭迹象明显。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和透明度四个指标基本均不达标,为轻度黑臭。
责任单位:周市镇党委和政府
整改目标:河道水质达标
整改措施:1. 排查修复中环内雨污水管网:2018年底-2019年底,共投入1108万元,对中环内雨污水管网进行排查、检测、修复,排查80公里,修复问题点353处。2. 运行7000吨污水处理设备:在原有污水处理设备基础上,2019年投入3588万,新增临时污水处理能力7000吨/天,出水水质标准为地表水准四类, 2019年8月完成相关调试并正常运行。3. 修复横泾河水体生态:2019年5月-8月,投入88万元,开展横泾河水处理工程,通过底部生物载体、生态净化廊道、纯氧微纳米曝气、微孔曝气、底质改良、复合生态浮床等进行生态修复。
整改效果:通过对周边雨污水管网排查修复、增加临时污水处理能力、实施支河横泾河水体生态修复等举措,污水入河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水体自净能力进一步增强,河道水质逐步好转。根据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2019年7-12月检测结果,白塔中心河实现V类水质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