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 案 项 目
一、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第3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41号)
二、适用范围及条件
适用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网上备案方式,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在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网上备案系统自用生成备案编号和回执,备案即为完成。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再次办理备案手续。
三、办事程序:
进入中国昆山网→找到办事系统入口→进入环保登记表备案系统→用户注册登入→填报提交登记表→登记表备案回执打印签字备查
四、网上申报:
进入”中国昆山”网站(http://www.ks.gov.cn/),首页下翻找到“办事系统入口”中的“环保登记表备案系统”(http://218.94.78.91:19001/REG/)进行注册和登入
五、查看公示
进入”中国昆山”网站(http://www.ks.gov.cn/),首页下翻找到“办事系统入口”中的“环保登记表信息公开”(http://218.94.78.91:19001/REG/)进行公示查询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五、咨询电话
昆山环保窗口57379110,57379109,57379128 传真:57379127
各区镇环保办窗口:开发区50197548 张浦36695834 锦溪57230615 周庄57212071 千灯36620393 玉山(高新区)57559963 巴城57651368 周市50118376 陆家57280381 花桥57692040 淀山湖57493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