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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467(徐珍、张国良)

时间: 2026-04-27 10:45 来源: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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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珍、张国良因保管不善,将121054278、122007372、昆国用(2014)第59766-1号、昆国用(2014)第59766-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珍、张国良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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