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良、陆玉芳因保管不善,将(2007)C04454号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王春良、陆玉芳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