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昆山开发区朝泾新村1号楼603室,603阁楼和昆山开发区朝泾新村1号楼403室,龚一清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昆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5年11月28日受理了该登记申请,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60日内(2026年1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昆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昆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簿颁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昆山市祖冲之南路505号新江南大厦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512-50116913。
特此公示。
昆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