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1169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1 |
苏(2021)昆山市不动产权第3016023号 |
林旭辉 |
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
320583108121GB00024F00610031 |
昆山市千灯镇大唐花苑30号楼503室,503阁楼 |
2 |
苏(2021)昆山市不动产证明第3011080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
抵押权 |
320583108121GB00024F00610031 |
昆山市千灯镇大唐花苑30号楼503室,503阁楼 |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