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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725(冒小娟、李俊)

时间: 2024-09-19 15:13 来源: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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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小娟、李俊因保管不善,将271011908272001506、(2008ZS00064号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冒小娟、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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