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39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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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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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苏(2023)昆山市不动产证明第3090556号 |
陈传青 |
抵押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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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镇柏庐中路460号 |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