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经市人社局审查决定,现将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昆山市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许可企业情况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拨打投诉电话:0512-57379082、0512-57379094。
附件: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昆山市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许可企业名单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