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2-50197548。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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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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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泰瑞美(昆山)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洪湖路第二分厂年产金属零部件900万套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开环建〔2026〕24号 |
2026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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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昆山信兴电子有限公司年产新型电子元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电子电力器件)1500万件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开环建〔2026〕25号 |
2026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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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双鸿电子科技工业(昆山)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开环建〔2026〕26号 |
2026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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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钢研纳克江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年检测样品4000批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开环建〔2026〕27号 |
2026年3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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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关于昆山市亚泰机械有限公司年产辊筒85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开环建〔2026〕28号 |
2026年3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