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政发〔2016〕67号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中心城区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昆山市 “十三五” 电力设施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山市人民政府
昆政发〔2016〕67号
昆政发〔2016〕67号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中心城区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昆山市 “十三五” 电力设施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山市人民政府
昆政发〔201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