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3205832009CR0143号合同及补充协议,昆山市乐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取得千灯镇南浦东路南侧地块,面积为25795.8平方米,用途为住宅(农民动迁房)。依据苏府规字[2011]8号、昆政办发[2009]108号及昆山市政府(2016)昆字63号办文单精神,经受让方申请,并根据千灯镇人民政府意见、民防局意见和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拟增加地下一层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1、拟同意在地块红线内增加地下一层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面积为9170.16平方米,用于地下车库,出让年限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一致,具体位置、坐标、竖向界限详见附图。
2、根据市政府昆政办发[2009]108号及(2016)昆字63号办文单文件规定,增加面积用途为地下车库的,受让方无需补交出让金。
对以上地块调整如有异议,请在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7日内与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57306912。
昆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