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公开领域 / 应急管理 /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kssscjdglj/2024-00105
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其他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1
2024年昆山市童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4年昆山市童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4年

2024年昆山市童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时间: 2024-05-21 11:52 访问量:
【字体:

1.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童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本细则规定了此产品的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及复检。

2.抽样方法

2.1生产企业、实体店抽样

受检企业的成品仓库或者其确认场所,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待销产品,实体店买样需索取发票等购样凭据留证。抽样数量为3双,其中2双作为检验样品,1双作为备用样品,样基数应满足抽样要求。

抽样工作由承检机构持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员证”的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共同完成。检验用样品按进货价购买,抽样过程均需拍照留证。一经抽样,立即封样,任何人不得调换。

3.检验依据

                         表1-1儿童皮鞋产品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方法

1

耐折性能

QB/T 2880-2016

GB/T 3903.1-2008

2

耐磨性能

QB/T 2880-2016

GB/T 3903.2-2008

3

剥离强度

QB/T 2880-2016

GB/T 3903.3-2011

4

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

QB/T 2880-2016

QB/T2882-2007

5

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

QB/T 2880-2016

GB/T 21396-2008

6

钢勾心

长度

GB 30585-2014

GB/T 28011-2021

纵向刚度

硬度

弯曲性能

7

甲醛(衬里和内垫)

GB 30585-2014

GB/T 19941.1-2019

GB/T 19941.2-2019

GB/T 2912.1-2009

8

邻苯二甲酸酯(涂层材料、橡塑材料)

GB 30585-2014

ISO 16181-1:2021

9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

GB 30585-2014

GB/T 17592-2011

GB/T 19942-2019

10

重金属总量

GB 30585-2014

QB/T 4340-2012

                 表1-2儿童旅游鞋产QB/T 4331-2021)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方法

1

成鞋耐折性能

QB/T 4331-2021

GB/T 3903.1-2017

2

外底耐磨性能

QB/T 4331-2021

GB/T 3903.2-2017

3

帮底剥离强度或

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

QB/T 4331-2021

GB/T 3903.3-2011

4

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

QB/T 4331-2021

QB/T 2882-2007

5

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

QB/T 4331-2021

GB/T 21396-2022

6

甲醛(衬里和内垫)

GB 30585-2014

GB/T 19941.1-2019

GB/T 19941.2-2019

GB/T 2912.1-2009

7

邻苯二甲酸酯(涂层材料、橡塑材料)

GB 30585-2014

ISO 16181-1:2021

8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

GB 30585-2014

GB/T 17592-2011

GB/T 19942-2019

9

重金属总量

GB 30585-2014

QB/T 4340-2012

                表1-3  儿童皮凉鞋产品QB/T 4546-2021)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方法

1

耐折性能

QB/T 4546-2021

GB/T 3903.1-2017

2

耐磨性能

QB/T 4546-2021

GB/T 3903.2-2017

3

帮底剥离强度

QB/T 4546-2021

GB/T 3903.3-2011

4

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

QB/T 4546-2021

QB/T2882-2007

5

钢勾心

长度

QB/T 4546-2021

GB/T 28011-2021

纵向刚度

硬度

弯曲性能

6

甲醛(衬里和内垫)

GB 30585-2014

GB/T 19941.1-2019

GB/T 19941.2-2019

GB/T 2912.1-2009

7

邻苯二甲酸酯(涂层材料、橡塑材料)

GB 30585-2014

ISO 16181-1:2021

8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

GB 30585-2014

GB/T 17592-2011

GB/T 19942-2019

9

重金属总量

GB 30585-2014

QB/T 4340-2012

检验方法包括相关产品标准及试验方法标准。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4.判定规则

4.1依据标准

GB 30585-2014《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

QB/T 2880-2016《儿童皮鞋》

QB/T 4331-2021《儿童旅游鞋》

QB/T 4546-2021《儿童皮凉鞋》

GB/T 28011-2021 《鞋类勾心》

企业明示的产品标准

《江苏省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等

4.2判定原则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标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方案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检测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检验项目严格按照标准中规定检验方法,若标准中具有不同的检验方法,优先采用仲裁法。

无法识别产品标准版本的,按新版标准实施,企业提供有效证据的除外。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5.异议处理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5.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电子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证明原结论。

5.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按照监督抽查方案对检验样品或者备份样品进行复检并出具报告。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复检原则上不得由原承检机构承担。对能够复现检验结果的检验样品,应当选用检验样品进行复检,按照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异议及关联项目进行检验;对检验样品不能复现检验结果而选用备用样品的,应当按照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确定的全部项目进行检验。如果备用样品数量不足以进行全部项目检验则优先进行不合格项目及其关联项目的检验。

5.3本次童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均可复检。

    5.4对样品信息有异议的,核查样品确认情况和生产企业提交证明材料,确认生产企业提交的证明材料无法有效证明其所反映情况时,向昆山市市场监管局书面汇报建议不予受理。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