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规定》等相关规定。
我局于2018年9月25日,在亭林园及周边区域更新项目征收范围内发出《关于协商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一致选定江苏天圣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对本项目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现确定江苏天圣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为亭林园及周边区域更新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
本公告在中国昆山(http://www.ks.gov.cn/)和征收现场同时发布。
特此公告。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