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市近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次公告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三大类食品57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5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为食用农产品1批次。具体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昆山市震川农贸市场水产区(90号摊位)销售的来自苏州南环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小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19.2μg/kg,国家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食安办已要求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核查处置,对不合格产品采取封存、下架、召回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食品安全举报电话:12345、12331。
附件:2018年1月昆山市重点食品品种抽检监测合格信息表(第1期)
2018年1月昆山市重点食品品种抽检监测合格信息表(第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