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安办〔2018〕21号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安全文化建设,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各项工作,现将《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区镇、各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昆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工作要点
为切实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工作,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现就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开展“安全生产能力提升年”、“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为抓手,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体系建设,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和宣传报道同部署、同推进,丰富宣教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着力提高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吸引力、传播力和引导力,唱响安全新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最强音,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为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为争当“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排头兵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广泛深入宣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要求。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国家、省、苏州和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各项要求;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推进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
(二)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各地各部门推动实施“两法一条例”的好做法、好经验。开展专题法治培训、法律知识竞赛、主题征文等活动,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和媒体平台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安。
(三)宣传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任务落实情况。宣传2018年国家、省、苏州和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各区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宣传国家、省、苏州和市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宣传决策和部署企业主体责任各项工作,全面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宣传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基层基础建设等重点工作;做好季节性、节日性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举措宣传。强化安全生产事故敏感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动态监控和定期采集上报机制,及时通过网站、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和责任追究情况。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聚焦区域热点、焦点研判引导,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做到政策发布、解疑释惑和回应社会关切,实现“主动发布、联动宣传”,以宣传的时效性、准确性、全面性,引领、指导、督促各地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联合相关部门广泛开展“安全月”、“安康杯”等各类主题活动,全面普及与广大员工、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生产生活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文明素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三项”人员岗位及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按章作业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全面提高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
(五)宣传重点领域工作开展。深入开展对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城市燃气、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宣传,加强对重点领域适用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高政府领导的安全指挥能力、部门的安全监管能力、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力、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能力和广大市民的识险避险能力。
(六)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以争创国家冶金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地区为契机,按照我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要求,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宣传,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宣传,着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采取以点带面的有效形式,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着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同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人物宣传,以弘扬安监精神为主题,策划部署“争做新时代安监卫士”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寻找最美网格员”评选活动,宣传一批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先进典型,宣传一批严格文明执法、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先进典型,鼓励全市安监系统干部职工对标看齐、争先创优,不断推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努力开创安监工作新局面。
(七)加强安全生产违法曝光力度。重点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的企业进行曝光。加大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曝光力度,集中公布企业的安全生产不良信息和安全生产“红黄”牌名单企业,发布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邀请媒体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直播依法治安案例,充分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凝聚形成安全生产人人了解、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自律的合力。
(八)推动创作开发安全宣传作品。组织安全动漫、微视频、书画、摄影和征文等安全文艺作品创作活动。推动创作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片、微电影、专题节目等电视电影作品,在公共媒体上播映。开发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挂图、招贴,张贴悬挂在车站、码头、社区橱窗、厂区宣传栏等人员密集场所。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优秀剧目、图书、影视片、音乐作品评选推介活动和优秀作品展映展播。
(九)深耕“5+N”大安全宣传阵地。继续整合媒体资源,深化宣传实效。一是推进昆山电视台《安全视界》栏目改版升级,创新采用“以案说法”、“大家说安全”等节目形式增强节目吸引力;整合调动各区镇、各部门新闻线索、素材,丰富采访资源,提升内容品质,讲好安全生产故事,打造安全生产精品专题栏目。二是扩大昆山广播电台《安全伴你行》栏目影响力,充分调动各区镇、部门及企业参与节目的积极性,增强话题实用性,做好生产生活所必备安全知识常识的宣传普及;增设“大家说安全”栏目板块,引导企业参与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分享,引导市民参与话题讨论;依托“滚动资讯播报”板块,全天不定期宣传安全生产工作资讯、政策法规,强化安全生产宣教活动的新闻性。三是守好昆山日报“安监新闻”专版舆论阵地,深度挖掘报道一批正面典型、曝光一批负面典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重要时间节点进行专题策划,开展系列报道,营造浓厚氛围。四是打造《安全前哨》双月刊精品杂志,深化全市重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典型案例分析、法律法规解读、安全文化等内容宣传,同步增设杂志电子版,实现纸质、电子双阅读,扩大阅读率。五是持续扩大“昆山安监”微信公众号影响力,运用社会热点,宣传知识技能;开展“知识竞赛”,带动全民参与;坚持非法违法曝光,强化舆论监督。在此基础上,要充分调动各类社会媒体,不断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助力加码,进一步加强与“第一昆山”、“昆山发布”等广电微信公众号合作,强化与门户网站及其APP协同配合,组织各类新媒体开展执法直播,运用公交车车载媒体、广场户外大屏等开展宣传教育。通过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实现内容多媒体生产、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持续提升安全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
三、重点活动
(一)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宣传活动。抓好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各区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把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重要意义讲清楚、讲透彻,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创建,共促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开展“新时代安监卫士”、“寻找最美网格员”等评选活动,引导市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岗位细节做起,使每个人都成为安全生产的有效防线。各区镇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主题社区、主题街道、主题公园建设,打造各具特色的安全文化阵地。
(二)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工作宣传活动。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深入浅出解读城市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工作开展的背景及意义,全面介绍风险管理理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要结合项目推进步骤,分阶段明确宣传重点,配合做好前期动员部署宣传,抓好辅导培训宣传,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宣传,注重评估成果宣传,不断推动建立城市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工作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摸清全市安全风险底数,全面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助力提高城市安全监管效能,为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夯实基础。
(三)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专题宣传。工会等部门要认真开展好“安康杯”竞赛活动;共青团等部门要认真开展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妇联要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要将安全文明素养作为重点;住建等部门要认真开展好“送安全进工地”活动;教育等部门要认真开展好“送安全进校园”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宣传周宣传,“5·12”防震救灾安全宣传,“6·16”安全生产咨询日宣传,“11·9”消防安全宣传,“12·2”道路交通安全宣传,“12·4”法制宣传等各项主题活动,巩固各行业安全基础。
(四)开展好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坚持市区镇联动、部门联动、媒体联动,做好6月份安全生产月、“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文艺汇演等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通过广场集中咨询、知识竞赛等丰富多样的活动宣传模式,结合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的广泛宣传,开展好安全警示教育、安全文化普及、安全宣传咨询、应急预案演练等主题活动,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安全素质与防范意识。
(五)开展好全国第2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集中组织《安全生产法》学习和警示教育、举办安全生产法主题宣导、法律巡回讲座,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媒体集中宣传等活动,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动在全社会树立安全生产法治权威和法治信仰。
(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通过加强活动组织领导,建立活动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推进“七进”活动深入开展。通过组织所辖区域、所属行业领域开展“四个一批”活动,即制作下发一批“七进”安全知识图册、推出一批微视频、微动漫等“七进”安全文化精品、适时表扬一批示范典型、指导一批“七进”共教共宣“四联”活动(即安全教育联搞、安全文艺联演、安全演习联练、安全防范联做),大力营造活动的浓厚氛围,提高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七)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宣传报道活动。在主流媒体上开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版专栏,跟踪报道各部门履职情况、实施进展情况、工作推进情况,客观报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等。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舆论监督力度,推介各条线、部门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做法、曝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八)扎实开展企业主体责任宣传。一是按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对全市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城市燃气、油气输送管道等领域,分行业对企业落实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安全管理力量、落实报告制度、落实“五到位”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报道。二是加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宣传,在重点行业领域培育市级及以上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总结宣传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各类媒体定期宣传示范企业经验做法。三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定期公布安全生产“红黄”牌名单企业,震慑非法违法行为。扩大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宣传,继续提升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
(九)开展“安全生产社会综合治理”宣传。对年度重大隐患三级挂牌督办项目、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社会综合治理项目等,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调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报道安全生产社会综合治理项目开展情况和实施成效,聚集安全监管正能量。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宣传力度,加大对进展缓慢、逾期不整改以及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营造安全生产社会综合治理氛围。
(十)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将去年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制作成警示教育片,剖析安全生产事故原因及事故处理情况等,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和提高安全警醒意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展览,把相关事故案例制作成宣传展板,在建筑工地、社区、校区等进行巡展,把警示教育变成安全常态管理手段。
(十一)开展安全“主题周”媒体宣传活动。依托昆山电视台《安全视界》、广播电台《安全伴你行》等栏目,每周确定一个行业领域或一项安全生产工作专题(见附件),由市安委办负责统筹协调,排出计划并落实跟踪,牵头部门和相关区镇负责具体内容,媒体负责策划采编,确保形成合力造势的良好氛围,努力以大安全宣传工作格局,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部署(1月~3月)。各区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要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将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加大安全宣传文化工作经费投入,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确定一批具有前瞻性、长期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文化重点项目。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实施(3月~11月)。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年度工作重点、工作计划,利用“市安委办主任例会制度”,组织与区镇、部门和单位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情况进行研究会商,加大宣传工作协调配合力度,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宣传活动统筹兼顾,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注重引领,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有效进行。
(三)加强考核奖惩,认真分析总结(12月份)。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及文化建设情况进行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分析总结,切实查找宣传重点对象,寻求工作突破口,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达成长效工作机制。同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及文化建设开展情况,对工作成效显著、长效工作坚持的区镇、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先进单位、个人和优秀稿件推荐给上一级通报表彰。各区镇、各部门要及时将宣传工作中的相关经验和成果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区镇以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每月至少上报3篇安全生产信息或新闻稿件,相关部门和区镇要按照安全“主题周”媒体宣传活动计划表,积极参加节目录制。7月底、12月底前报送半年度和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文化总结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