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挚诚公益服务中心筹备组:
你们送来的关于成立“昆山市挚诚公益服务中心”的申请及有关资料均已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昆山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同意成立“昆山市挚诚公益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组织的批复》(昆妇字〔2018〕7号),经审核,同意“昆山市挚诚公益服务中心”注册登记为法人性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为昆山市妇女联合会。
“昆山市挚诚公益服务中心”设立后,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昆山市挚诚公益服务中心”章程依法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检。
昆山市民政局
2018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