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吴东海同志任昆山传媒集团总经理;
王志刚同志任市供销企业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陈成同志任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芦枫同志任昆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余志刚同志任昆山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试用期1年),免去吴淞江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挂职)职务;
徐杰同志任昆山阳澄湖科技园管委会主任,免去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莎莎同志任昆山软件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1年);
李万同志任市政府办副主任(兼职);
程帅杰同志任市工信局副局长;
郁新同志任市文体广旅局副局长(保留正科职待遇),免去昆山旅游度假区文体和旅游发展局局长职务;
鲁健辉同志任市数据局副局长(正科职),免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周骁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保留正科职待遇);
彭雪峰同志任市信访局信访专员(试用期1年);
沈皖炜同志任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昆山高新区科技与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毛匡奇同志任市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陈丽芳同志任昆山开发区规建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张勋同志任昆山开发区人社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赵瑜同志任昆山开发区台服办副主任;
曾竑皞同志任昆山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昆山开发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陈冲同志任昆山开发区现代化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顾俊同志任昆山高新区规建局副局长,免去昆山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吴淞江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挂职)职务;
张晟苑同志任昆山高新区科技与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蒋骄同志任昆山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挂职);
吉豫峰同志任昆山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钟煜斐同志任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杨瑾瑜同志任市国有资产运行服务中心副主任;
周桂风同志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事业保障科科长,免去昆山开发区人社局副局长职务;
孙梦同志任张浦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免去王亮同志市供销企业集团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唐永林同志昆山开发区规建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刘清涛同志昆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金洪涛同志昆山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吴恽同志昆山阳澄湖科技园管委会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朱其昆同志昆山软件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陈亮同志市政府办副主任(兼职)职务;
免去曾诚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沈睿智同志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孙列平同志市文体广旅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陆妹娟同志市卫健委副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吉文元同志市数据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潘蔚同志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乙生永同志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职务;
免去王利国同志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陈小荣同志市信访局信访专员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沈虹霞同志市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葛唯刚同志昆山开发区规建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邱小建同志昆山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姚兰同志昆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顾文华同志花桥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朱挺同志市公安局巴城派出所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王建龙同志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另,经试用考核合格,研究决定:
周元鹏同志任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张巍同志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市场管理科科长;
姜星同志任市基层立法联系和人大代表联络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庆同志任市市场监管局张浦分局局长;
吴伟杰同志任市市场监管局淀山湖分局局长;
韩春香同志任昆山旅游度假区区域协同发展中心主任。
以上6名同志任职(聘任)时间从2024年8月起算。
昆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