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朱屹峰同志任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免去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程勇同志任市新市民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顾卫刚同志任市城乡卫生指导中心主任;
谢大伟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保留正科职待遇);
朱剑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保留正科职待遇),免去市公安局长江派出所所长职务;
梁沙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免去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指挥长职务;
曾诚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免去市公安局青阳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国平同志任市人社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免去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朱冬生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陈勇同志任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董鑫然同志任花桥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吴江同志任张浦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金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周斌同志任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免去市公安局淀山湖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维杰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志东同志任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副所长(主持工作,试用期1年);
沈波同志任市公安局青阳派出所所长,免去市公安局徐公桥路轨道交通派出所所长职务;
吴建华同志任市公安局淀山湖派出所所长(试用期1年);
戴明明同志任市公安局徐公桥路轨道交通派出所所长,免去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徐川同志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洪椿裕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文琦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龚建中同志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朱敏同志市卫健委副主任、市城乡卫生指导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潘惠江同志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杨春同志市公安局周市派出所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郑峰同志市国有资产运行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另,经试用考核合格,研究决定:
朱其昆同志任昆山软件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主任;
吴佳希同志任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张旦同志聘任花桥经济开发区安环局副局长(聘期5年);
刘珺同志任市党风政风监察中心主任;
薛林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宋佼同志任昆山博物馆馆长;
邹惠平同志任周市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薛庆同志聘任昆山软件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聘期5年);
李钦同志任巴城镇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
以上9名同志任职(聘任)时间从2024年7月起算。
昆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